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对抗里,人们逐步认识到单发、单座、以及以航向武器为主的传统战斗机结构最适合开展空中对抗与近距格斗,这种类型在多数情况下兼顾了高速度与良好机动性,成为长期的主流设计原则。然而,一些设计师并不满足于此微豪配资,他们试图突破常规,借助新兴技术的组合来优化空气动力、武器系统与飞行控制,从而提升战机在多样化作战环境中的综合作战能力。
1935年,德国阿拉多飞机公司开始着手研制一款被称为“重型战斗机”的概念机——E.500。该机的体量接近当时的一些中型轰炸机,设计目标是使其具备多角度的攻击能力,理论上能够从不同角度对目标实施打击。为实现这一目标,设计者计划在机身两端安装两座炮塔,并在早期阶段尝试采用飞翼布局,可能是出于对新技术的探索热情,最终还是放弃了这种极端设计。1936年,德国空军将这款机型归类为战斗轰炸机,定位介于战斗机与轰炸机之间,力求在战斗力与突防能力之间取得平衡。
展开剩余71%在1935年末,阿拉多公司公开展示了E.500的一个小型模型微豪配资,第二年则着手打造全尺寸的木质原型机。根据初步评估,这架飞机的空重约为2500公斤,常规起飞重量约为5600公斤,机身长度近13米,翼展略超18米。就作为螺旋桨驱动的战斗机而言,这样的体量属于相当“大块头”,无疑需要更强的机动性来补偿其高空气动力阻力带来的影响。
此机的乘员配置较为独特,需要4名机组成员共同操控。驾驶员与另一名机组成员并排就座,后者兼任领航与弹药投放的职责,合力完成复杂的作战任务。武器系统方面,机翼内设有机炮列,机身背部与腹部各有一座旋转炮塔,以实现对前、后、侧方的火力覆盖。为确保背部炮塔实现360度水平射击,设计采用了双尾撑并辅以小垂尾结构,这样的设计有助于减少对射界的盲区与机械干涉。炮塔内的武器配置经历了多次权衡,最初曾考虑将一门37毫米高射炮改装成舰载炮,以提升穿透力与打击力,但尺寸制约与后坐力承受能力不足最终让方案搁置。最终的决定是,每座炮塔内安置两门并排的20毫米航炮,机翼内侧两处各自安装同型航炮,射手由飞行员对炮塔进行操作管理。
如前所述,该机本质上被定位为战斗轰炸机,因此具备一定的炸弹载荷能力。其内置弹舱位于机身后半段的较短区域,靠近机体重心,理论上为实现较好重心稳定性而设计。然而,它并非专业轰炸机,对应的大型航弹挂载能力有限,现实与理论之间也存在一定差距。有关民间文章曾断言其最大载荷高达4500公斤,但这样的数字对于如此体积的机型来说显得过于乐观,超出其设计初衷的重量级并不吻合现实工程条件。
在动力配置方面,E.500装备了两台戴姆勒-奔驰DB 603发动机,这是一种早期版本的倒置V12发动机,单台功率约为1700马力。此类发动机在二战初期被德军广泛应用于多款机型,因其相对紧凑的布局与强劲的推力而受到青睐。依照初步估算,E.500的极限飞行速度可达到约670公里/小时,实测上空中的极限高度则可能达到约15300米的水平,这是在当时为数不多的高空性能指标之一。
到了1936年,尽管阿拉多公司已经在技术细节上完成了一系列样件的建造,包括战机炮塔等关键部件,但这一项目很快就遭遇了发展方向上的分歧。德国空军与设计团队对于未来飞机的发展路线出现了明显不同的看法:一些人主张发展轻型高速度轰炸机以实现更高的突防效率;另一些人则倾向保留重型武装战斗轰炸机的概念,试图兼顾打击与对地支援的双重任务。最终,空军倾向于选择轻型高速度轰炸机作为主导方向,这也解释了为何德国在二战期间大量采用这种战术轰炸机类型,强调速度和机动性的战术轰击能力。然而,重型武装战斗轰炸机的设想并非完全无效,至少从技术尝试的角度,它对推动多任务作战载具的边界具有一定启示意义,未必就是完全错误的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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